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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作集体嘉...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28
【法规编号】 44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作集体嘉奖。


  经保安司司长建议,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集 体 嘉 奖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圣火接力传递於五月三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全澳市民喜迎了是次盛事,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其空前盛况将永载澳门史册。
  
  澳门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完成了任务,对举世瞩目的盛事圆满结束作出了贡献,确保了圣火传递的活动在无碍市民日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令全体市民在祥和欢乐及安全的环境下见证了圣火传递的盛事。
  
  在圣火传递的过程中,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两个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工作表现出色,敬业乐业。奥运圣火成功传递,澳门特别行政区引以为荣。综上所述,现对上述人员作出公开嘉奖。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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