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11,258,389.78(澳门币壹仟壹佰贰拾伍万捌仟叁佰捌拾玖元柒角捌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 11,258,389.78 总收入 $ 11,258,389.78 开支 经常开支 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8-07-1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 11,258,389.78 总开支 $ 11,258,389.78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代主席:张祖荣——执行委员:陈敬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