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7:5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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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31/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体育发展局局长,作为签订为塔石体育馆大堂增设多用途空间的工程合同的签署...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16
【法规编号】 660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体育发展局局长,作为签订为塔石体育馆大堂增设多用途空间的工程合同的签署人。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体育发展局局长黄有力学士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迅兴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为塔石体育馆大堂增设多用途空间的工程合同。 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