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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修-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35/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修改公布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第120/2001号保安司司...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16
【法规编号】 66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5/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修改公布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第120/2001号保安司司长批示第二款第四项的行文。


  保安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之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七条、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五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公布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四十六期第二组的第120/2001号保安司司长批示第二款(四)项的行文修改为:
  
  “(四) 按照法例规定,批准给予薪俸、年资奖金和其他现行规定的补助及津贴,以及第8/2006号法律订定的《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所规定的供款时间奖金发放予有关人员;”
  
  二、追认海关关长在本转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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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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