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澳门法规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18
【法规编号】 66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2008号行政命令,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三个兑换柜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九月十五日第39/97/M号法令第九条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许可
  
  许可“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Wynn Resorts (Macau), S. A.”)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名为“永利”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三个兑换柜台。
  
  第二条 
  
  经营业务的范围
  
  “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在兑换柜台进行以下交易:
  
  (一)买卖外地的法定流通纸币及硬币;
  
  (二)购买旅行支票。
  
  第三条 
  
  经营业务的特别条款
  
  经营本行政命令许可的业务的特别条款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订定。
  
  第四条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相关内容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王博 律师
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电话:18938896818

点击排行

文章归档

评论排行榜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