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007号行政命令,许可“澳-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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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50/2007号行政命令,许可“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分别名为“法老王宫殿娱乐场”、“英皇娱乐场”、“金龙...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2-31
【法规编号】 67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0/2007号行政命令,许可“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分别名为“法老王宫殿娱乐场”、“英皇娱乐场”、“金龙娱乐场”、“巴比伦娱乐场”及“十六浦娱乐场”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五个兑换柜台。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四)项规定的职权,并根据九月十五日第39/97/M号法令第九条的规定,发布本行政命令。 第一条 许可 许可“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称为“Sociedade de Jogos de Macau, S.A.”)以风险自负形式在分别名为“法老王宫殿娱乐场”、“英皇娱乐场”、“金龙娱乐场”、“巴比伦娱乐场”及“十六浦娱乐场”的经营幸运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点经营五个兑换柜台。 第二条 经营业务的范围 “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在兑换柜台进行以下交易: (一)买卖外地的法定流通纸币及硬币; (二)购买旅行支票。 第三条 经营业务的特别条款 经营本行政命令所许可业务的特别条款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订定。 第四条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