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澳门法规

第86/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负-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86/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负责管理汇业银行有限公司的行政委员会的任期续期。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3-21
【法规编号】 68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6/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负责管理汇业银行有限公司的行政委员会的任期续期。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七月五日第32/93/M号法令核准的《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按照第309/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的、负责管理汇业银行有限公司的行政委员会的任期,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续期六个月。
  
  二、苏钰龙学士续任行政委员会主席,李展程学士和高美莉学士续任行政委员会委员。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何永安

相关内容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王博 律师
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电话:18938896818

点击排行

文章归档

评论排行榜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