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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若-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400/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若干权力授予港务局局长,作为签订“供应第二艘A系列海关轮之钢结构船体、铝合金上层结构及轴舵...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29
【法规编号】 700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00/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将若干权力授予港务局局长,作为签订“供应第二艘A系列海关轮之钢结构船体、铝合金上层结构及轴舵系结构组件”的合同的签署人。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2/1999号法律第十五条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号法令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授予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权力,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华昌国际船舶有限公司签订“供应第二艘A系列海关轮之钢结构船体、铝合金上层结构及轴舵系结构组件”的合同。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代理行政长官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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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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