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经营者“明知”——李某与某购物广场买卖合同纠纷案

共0条评论已通过审核(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共0条记录

我要来说两句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