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1991年12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一篇: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2016修正)
下一篇: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2016修正)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