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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青海省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青海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3-27 【实施日期】 2015-03-27
【法律话题】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1993年9月18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5月2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的《青海省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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