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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2014)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6号 【效力级别】省级...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6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4-09-25 【实施日期】 2014-09-25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环境能源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4〕第26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已于2014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


(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九条。


  二、删去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五项中的"集中绿化建设费"。


  三、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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