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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建筑工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公布)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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