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05-05-27 | 【实施日期】 2005-05-27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资源能源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决定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9年7月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省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规划修编纲要。会议认为,省政府对纲要进行修编是适时的、必要的,修编纲要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符合我省实际,决定批准这一规划修编纲要。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深认识,提高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自觉性。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加强生态省建设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建设参与意识,大力营造促进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牢固树立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要紧紧抓住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生态省建设一届一届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真正使海南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积极探索实施绿色GDP统计方法和考核制度,依托海南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业和新型工业,走出一条有海南特色的小康之路。
三、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的保障体系。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和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的执法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砍伐森林、违法采矿、违法排污、破坏珊瑚礁和红树林、捕杀和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四、加快解决影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建设和中部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要集中工业布局,严格控制和防治工业污染。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
五、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使生态省建设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把人居环境建设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大力建设具有海南特色的城镇生态住宅小区和生态文明村。城镇建设要突出体现“三低一高”(低楼层、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特色。严格保护江河水环境和地下水资源,保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食品。
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要在继续完善生态省建设立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生态省建设的执法监督,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
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序言
一、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三、生态省建设的区域布局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五、生态经济发展
六、生态人居与生活质量
七、生态文化建设
八、生态省建设的保障措施
附件1:生态省建设近期重点工程
附件2:生态省建设阶段主要指标与预期目标
序言
1999年2月,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海南环境优势、打造海南特色、加快和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阶段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省委、省政府提出对《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修编,明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站在新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高度,认真总结6年来的经验教训,充分吸收国内外生态研究和建设的新成果,扩展和充实生态省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明确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更好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生态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根据海南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形式,其实质是要推动我省走上切合海南实际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建设生态省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更快地协调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发展中注重解决好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打造生态环境优势。三是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美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创造一流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提供一流的生活质量。四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生态省的目标是,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热带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氛围、一流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生态办对《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了修编。修编后的《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把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了衔接,增加了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挑战、区域布局、生活质量等内容,按照产业和环境的关系对产业部分进行了调整,强化了生态省建设的保障措施。《纲要》作为指导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文件,是编制市县、行业、部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建设生态省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动态过程,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将有新的、更高的目标要求。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新兴技术、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今后还将与时俱进对《纲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一、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
海南自1999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化培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过6年的建设,全省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控制,建成了一批示范工程和项目,起步阶段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一是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实施天然林、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椰林、退耕还林、浆纸林等森林保护与林业建设工程,200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4.9%,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增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比例达到8.1%,6年提高了3.37个百分点,增加了12.6万公顷;实施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等生态恢复工程,退化地区的生态得到恢复。
二是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省提前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全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指标之内,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海口市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有效地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环境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2004年工业化学耗氧量、粉尘排放量分别比1998年减少64%、62%,2004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4%,比1998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三是生态省产业快速发展。我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了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汽车制造、制药等低污染的清洁型产业,按照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控制和浓度控制的要求在西部工业开发区集中发展天然气化工、浆纸业等集约化资源加工业,有力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6年来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5%、11.8%、8.1%,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2003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2004达到1172美元。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创造性地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有效推动了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活动。全省建设了4133个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的18.3%;城镇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累计批准“半拉子”房地产工程处置面积达1396万平方米,处置了闲置建设用地2.27万公顷;海口市和三亚市先后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海口市还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亚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五是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以青少年、各级党政干部为重点的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6年来有10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接受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全省部分中小学校结合地方课程改革开设了地方环境教育课程,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二)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
1.有利的国际背景。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主题,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在全球范围达成共识。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发达国家对产品和服务贸易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发展绿色经济是突破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2.有利的国内环境。我国率先制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21世纪议程;党的十六大确定了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些为生态省建设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继海南之后,又有7个省份提出建设生态省,生态省建设的理论、方法与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
3.有利的省情条件。海南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环境本底质量好,污染治理包袱小,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省建设具有明显的资源环境优势。经过起步阶段6年的建设,生态省建设具有了良好的基础,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大提高,全省上下已经形成了以生态省建设促进海南发展的共识。
(三)生态省建设面临的挑战。
1.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海南仍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较小,难以对生态省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一些地区为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尽快改变落后面貌,还存在为追求眼前、局部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还不普及。由于可持续发展观念不强,导致决策失误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仍有一些企业缺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采用粗放型生产方式导致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在社会生活中不注意节约资源、不自觉保护环境等不文明行为还大量存在。
3.人才和科教等智力支持不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科研力量薄弱,基础教育质量不高,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实用性不强,生态省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和科技等智力支持不足。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较突出,生态省建设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还需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题,以协调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体制、产业和环境三大优势,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体系,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全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生态省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重物轻人”的观念,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转变单纯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观念,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自然生态的稳定与平衡;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转变只注重眼前发展和局部利益的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的观念,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发展,在加快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和包括生态文化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尊重规律,统筹兼顾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兼顾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在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环境优势,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规划和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区、各方面的主要矛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4.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引导作用,增加政府投入,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民间团体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5.遵循“依法治省”、“以德治省”的原则。全面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在依靠法制规范公众行为的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
6.遵循不断创新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不断开创生态省建设的新局面。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吸收,充分发挥科技对生态省建设的促进作用,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总体目标。
海南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在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同时,建立起发达的资源能源节约型生态经济体系,建成布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完善、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省份。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适宜绿化的土地全部植树种草,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生物多样性丰富;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得到根本治理;陆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体、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生态经济体系。充分发挥海南的资源环境比较优势,大力推行循环经济模式,按照生态功能分区的要求和产业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和发展相应的产业,使资源加工业、生态优势产业、生态与经济双赢产业、清洁型产业和环保产业竞相发展,相得益彰,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
──建设舒适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城镇每户居民拥有一套功能齐全的住宅,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环境得到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乡居民享有先进完善的教育、卫生、就业和安全保障。
──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四)建设阶段。
到2020年,海南生态省建设分为起步阶段、全面建设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三个建设期。
1.起步阶段。1999年到2005年,主要任务是通过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省的共识,使各市县、各部门积极开展生态省建设。集中力量解决烧山、毁林开垦、毁林养殖、毁林挖矿、炸珊瑚礁、破坏红树林、违规排放废水等突出问题,遏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和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城市三级创建,建成一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在全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得到改善的同时,使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为建设生态省打下比较好的基础。从进展情况看,到2005年,起步阶段的目标可以实现。
2.全面建设阶段。从2006年到2015年为海南生态省的全面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人居建设与生活质量改善、生态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32项重点工程,建设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人居生态体系、人口生态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八大体系。
建立生态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四项工程。
建立环境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推进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污染、处置医疗和危险废物四项污染防治工程。
建立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重点实施土地保护与开发整理、生物和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与水源建设、清洁能源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经济体系,重点发展具有生态优势的产业、具有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的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资源加工业、对环境影响小的清洁型优势产业四类产业。
建立人居生态体系,重点开展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村和文明生态社区三级四类创建工程。
建立人口生态体系,重点实施人口控制、健康与安全保障、文化体育与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四项工程。
建立生态文化体系,重点推进公民生态意识和生态法制教育、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生态省建设的社会氛围营造、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程。
建立能力保障体系,重点建设组织保障、法制保障、经济与政策保障、科技保障四项工程。
本阶段前5年重点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边、路边、城边三边防护林建设,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将保障环境质量的污染防治工程列入“十一五”规划的优先项目,重点推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培育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优势产业和资源加工业,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三级文明生态体系创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全民素质,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
3.完善提高阶段。从2016年到2020年,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生态省各方面建设的成果,使海南成为具有全国一流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省份,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生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方式、生态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社会进步五个方面27项指标要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指标: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达到30000元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以上。
经济增长方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1.4吨标准煤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控制在200吨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控制在10千克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控制在5千克以下;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7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0%以上;生态公益林覆盖率达到26%;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主要城镇噪声达标率达到90%;主要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生活质量指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达到90%;无公害瓜果菜基地占总种植面积比例达到9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6.6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2.9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社会进步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1岁;中小学、幼儿园生态教育普及率达到99%;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
三、生态省建设的区域布局
生态省建设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功能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其保护、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实现合理保护、科学利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一)海洋生态圈。
海洋生态圈范围包括我省管辖的海南岛5米等深线以外的所有岛礁及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其中200米等深线以内的大陆架范围约有83万平方公里。海南岛周围海域有222个海岛,西、南、中沙海域有270多个岛、洲、礁、沙和滩。该区域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常年风大,多热带气旋,台风频繁,是我国最具热带海洋气候特色、最湿热的海区。该区域自然资源丰富,拥有北部湾、三亚、清澜和西南中沙渔场,分布着丰富的天然气和石油资源,是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是我省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产业,振兴经济的重要区域。
主要生态功能是: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并为我省发展海洋产业提供资源。区内可划分为三个生态亚区:海南岛沿海边缘热带亚区、西沙与中沙中热带亚区、南沙赤道热带亚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近海过度捕捞,炸鱼炸礁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近海渔业资源衰减,多种传统经济鱼类难以形成渔汛;海洋生物开发水平较低,油气开发利用率低;局部海区出现过赤潮。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控制海上污染源,保护海洋水质;加强珊瑚礁、麒麟菜、白蝶贝自然保护区和幼鱼幼虾渔业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杜绝破坏珊瑚礁的行为;加大渔政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近海掠夺式作业方式,推行科学捕捞技术,鼓励远海捕捞;加强南中国海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一批珊瑚礁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加快西沙群岛等南中国海岛屿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西沙海洋生态旅游业;加快开发利用海洋油气资源,发展海洋运输业,促进海洋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海岸生态圈。
海岸生态圈包括海南岛5米等深线以内及向内陆延伸10公里范围的海洋与陆地结合带,由河口、三角洲、海岸平原、滩涂湿地、沙滩、泻湖和浅海等地理单元组成,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20%。区内生态系统类型较多,重要生态系统有红树林、沿海防护林、内海泻湖和珊瑚礁等。该区域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滨海锆钛矿等矿产资源,港湾众多,建港条件良好,是我省人口密度最高,经济开发活动最频繁的区域,是城镇发展、港口建设、临港工业发展和滨海旅游开发的重要地区。
主导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护岸阻浪和维护近岸生物多样性。区内可划分为五类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与渔业资源保护区、基干林保护带、临港工业与城镇发展区、农林渔业发展区、特殊功能区(如排污区、军事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炸礁挖礁等行为使一些岸段受到不同程度破坏,乱砍滥伐造成红树林面积减少,导致珊瑚礁和红树林的护岸阻浪功能下降,部分生物栖息环境受到破坏;毁林养殖和毁林采矿使沿海基干林带破坏断带,防风固沙能力下降;部分近岸海域受到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船舶废水的污染,海水水质下降;局部海岸地区出现盐碱化和荒漠化。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建立珊瑚礁、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严禁炸鱼炸礁和乱砍滥伐红树林、海防林;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滨海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滨海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南北带动、两翼推进”的要求,大力发展港口航运业,利用生态环境优势,重点发展清洁型的优势产业,在西部工业开发区大力发展集约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资源加工业。
(三)沿海台地生态圈。
沿海台地生态圈处在海岸生态圈与中部山地生态区之间,面积约17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50%。该区域以沿海平原、台地地貌为主,有少量低丘陵地貌,主要有文昌海积平原区、南渡江中下游河谷平原区、云龙——蓬莱——大路台地区、永兴——临高台地区、王五——加来海积阶地平原区、琼海——万宁沿海残丘区、儋州——昌江丘陵台地区、陵水——榆林沿海平原区等,海拔200米以下以耕地和热作园为主,海拔200米至300米范围内以森林为主。该区域人口密度较高、人类活动较为频繁,是我省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
主导生态功能是:农业等社会生产功能、防洪蓄水等水文调节功能。该区域划分为五个生态亚区:琼北南渡江中下游平原季雨林区、琼东平原台地季雨林区、琼东南台地热带雨林区、琼西南半干旱稀树草原区、琼西北台地季雨林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糖、橡胶加工等传统工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大部分城镇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影响城镇河段水质;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影响地表水质的主要原因;土地沙化有加重趋势;湖泊、河道、湿地被占用导致排涝泄洪功能下降;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地力有所下降。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保护天然林,大力植树造林;合理利用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和防治荒漠化;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加强传统工业的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工业,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推行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生态化,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合理进行区域分工,大力发展种植业、林业、服务业和其它清洁型的优势产业;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
(四)中部山地生态区。
中部山地生态区主要包括中部地区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地和部分丘陵,面积约为10000平方公里,约占海南岛面积的30%,由五指山市、琼中县全部,白沙、保亭、乐东、昌江的大部分地区以及三亚、陵水、东方等市县的部分地区组成,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和主要贫困人口集中地区,也是我省实现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地区。该区域以森林为主,是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主要水源涵养地,是我省的生态敏感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属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地区之一。
主导生态功能是: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区域开发利用必须确保这一主导功能不被削弱。该区域可划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重要水源涵养区、合理开发利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重要水源涵养区主要包括规划的尖峰岭——霸王岭、鹦哥岭——黎母山、五指山——吊罗山保护区群,重点要保护热带天然林区,对坡度大于25度的坡地进行封育。开发利用区包括白沙盆地、营根盆地、乐东盆地、保亭盆地和通什盆地内的城镇区和人工生态系统分布区。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度采伐和毁林开垦使原始森林遭受破坏,森林质量降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和净化环境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物种减少,有的甚至濒临灭绝,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染影响水源安全。
保护和发展的方向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热带天然林进行封山管护,对已开垦的生态敏感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工业和生活污染的治理,保障河流源头的水量和水质;调整产业结构,发挥生态优势,发展山区绿色农业、生态林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根据资源条件,发展林、竹、藤制品和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生态脆弱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行生态移民和生态扶贫。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根据不同生态圈(区)的生态环境与资源特点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需要,分区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按照各区的主导功能,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容量和合理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保环境污染得到严格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重点保护中部热带天然林和沿海防护林两个生态保障体系,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三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四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提高生态服务功能。重点是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污染和处置医疗与危险废物,提高空气、水体环境质量,尤其要解决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突出问题,保护好饮用水源地,确保水源安全,保持一流的生活环境质量。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
1.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按照《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通过清理整顿和新建扩建,高标准建设热带森林、红树林、珊瑚礁等自然保护区,形成由60个规范完善的陆地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组成的全省自然保护区体系,使我省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以山系为框架,有计划地新建或扩大一批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尖峰岭、五指山、吊罗山、霸王岭、鹦哥岭、大田坡鹿等自然保护区,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廊道,将海南主要的自然保护区连片成网。开展自然保护区整顿,明确划定保护区边界和内部分区,实行规范管理,对现有的没有保护价值、不具备保护条件的小型自然保护区,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取消或改为风景名胜区。加强对西沙群岛等珊瑚礁核心区的保护管理,以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地,研究珊瑚礁恢复技术,促进珊瑚礁的恢复。
加强中部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根据中部生态功能保护区不同类型区的生态功能,制定分区保护措施,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地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封山育林,严格保护;对一般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产业引导,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压力,逐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
2.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加强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建设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迁地保存与繁衍基地。加大渔政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掠夺式捕捞和养殖方式,加强对幼鱼、幼虾和海龟、玳瑁等珍稀海洋动物重点繁殖地的保护,实行伏季休渔,加强禁渔期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严禁非法猎杀、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乱采滥挖野生保护植物。开展生物多样性系统调查和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重点建设尖峰岭、吊罗山和鹦哥岭3个生态监测站。
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生态安全研究,制定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从省外地区引入外来物种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入境检疫审批和监测监管,加强对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释放的监督管理,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对我省生态系统和本地物种产生不良影响。对引进外来物种、大面积单一品种造林及推广林下产业等进行跟踪监测,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时发展和研究解决有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已造成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保证生态安全。
3.生态公益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点是中部热带天然林和沿海基干林带(含红树林)。按照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要求,明确划定生态公益林范围。对现有林相较好的热带天然林进行封山护林,对现有天然残次林、灌木林进行封山育林。到2010年,封山育林面积保持23万公顷,逐步提高天然林的郁闭度和林分质量,建成以热带雨林为主体的热带天然林体系,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9%。将沿海基干保护林带划入生态公益林加以严格保护,禁止各类开发活动破坏基干林带,对基干林带内养殖塘(池)及其他垦植项目实施退塘还林,加快基干林恢复。
4.生态环境建设。建设防护林工程。按照生态、经济、景观功能结合的原则,重点在海边、江河边、湖泊水库周边、城镇周边、村边、路边、田边建设防护林网,对沿海基干林带内种养占用林地实行强制退耕退塘还林。在海边推广椰树和木麻黄混交林,在江河和湖泊水库周边推广竹林,在村边推广热带经济果树林,在路边和城镇周边推广既有防护效能又有景观特色的热带树种。加强城郊环城绿化带、森林公园、风景林区建设和城市道路、河流林带林网建设,体现以乔木树种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及防护功能,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城市生态建设新格局。
实施重点生态区域绿化工程。加强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科学制订规划,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西部荒漠化土地、25度以上的山坡地等实施造林绿化和还林。
5.生态恢复治理。治理水土流失与荒漠化。重点治理昌化江出海口荒漠化区域,治理儋州、澄迈、文昌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采用工程措施修建拦水坝淤土填沟,采用生物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种植牧草。采用合理的种植方式,防止水土流失。改造较陡的菠萝地,25°以下垦植的山坡地要按等高线修筑梯田,采用林间间种的方式,并配套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加强矿区复垦。重点对沿海锆钛砂矿、石英砂矿、石碌铁矿、石灰岩矿等采空矿区进行生态恢复。依法强制推广滨海锆钛矿生态化开发模式,避免采矿区生态退化。
(二)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加速治理现有工业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按照全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原则,把有限的工业污染源控制在限定区域内,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限定指标内,实现全省主要工业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达标。
实行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水泥、制糖(酒精)、食品加工等企业重组进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进规模化集约经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取缔、关停一批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小企业,为大工业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加强对现有企业排污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反弹,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
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污染。按照《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分类名录》和环境功能分区要求,加强新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和审批后的监督,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
2.生活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的重点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加快建立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至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污染。城镇和开发区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处理方式,防治水污染。实行节约用水,推广中水回用,推行清污分流,减少污水排放量。按照分散与集中结合的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先行建设市、县政府所驻城镇和水源地及河流上游城镇的污水处理工程。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达标率,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有效运行。至2010年,完成海口、三亚、乐东抱由等城镇污水管网以及琼海、儋州、文昌、东方、定安、澄迈和洋浦等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防治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采取适合海南地理环境特点的处理方式,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推行焚烧发电、生物堆肥等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各市县政府应打破各自为政,建立区域化垃圾处理厂(场),实现资源共享。至2010年,完成东方、儋州、昌江、文昌、万宁、五指山和西沙等垃圾处理厂(场)建设,在有条件的城镇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解决好垃圾处理厂(场)的二次污染问题。
防治农村生活污染。结合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民房改造,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使新建的住宅适当集中;结合推广沼气池和改水改厕工作,对人畜粪便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利用人工湿地或土壤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净化生活污水。
3.农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的重点是规模畜禽养殖场、农业面源和高位池养殖污染。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和高位养虾池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养殖场。在城镇、水源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周边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止区。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和废水,通过转化为有机肥料和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
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环境质量监测,实行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基地的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推广应用低残留、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尽可能少使用化学农药,逐步实行总量控制。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
防治高位池养殖污染。制订全省海岸高位池养殖规划,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高位池养殖。对海水交换能力较差的岸段,以及影响饮用水和农田的区域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研究制订养殖废水地方排放标准,加强养殖废水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引进,有效治理高位池养殖污染。
4.旅游业污染防治。旅游景区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鼓励中水回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置,使用清洁型交通工具。山上各类旅游接待设施要配备环保型公厕、垃圾收集装置和简便污水处理设施。旅游酒店要提倡绿色旅游消费,减少用水和一次性用品使用量。严格控制高尔夫球场的农药和化肥用量。
5.医疗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医疗垃圾收集与处置。完善海口、三亚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对全省医疗垃圾实施分区收集、集中处置。合理制订医疗垃圾收集处置收费标准,实施有偿收集处置。
实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加快建设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产生、交换和转移的联单管理制度,严禁危险废物排放和擅自处置,强制实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
加强辐射环境管理。重点要提高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对生活社区、学校、旅游区等场所电磁辐射强度的监测。加快我省放射性废物处置库建设,加强对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转移登记制度,规范放射性废物管理,建立放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海洋污染源防治。海洋污染源防治的重点是海上开发项目、船舶和倾废物污染。积极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在治理陆源污染的同时,加强海上污染的防治。到2010年,80%的岸段海水仍保持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西部工业走廊岸段的规定排污口混合区以外海域水质控制在二类标准以内。
防止海上开发项目污染。加强对海上油气开发和钻探等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含油污水和油性混合物,回收残油、废油,防止对海洋环境污染。
加强海洋倾废区管理。严格管理海洋倾废活动,杜绝违反规定的倾废行为,把倾废活动严格限制在已划定的六个海洋倾废区内。对所倾倒的废弃物,海洋主管部门必须在装载之后予以核实。加强对倾废区的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各倾废区的水质变化情况,对不宜继续使用的倾废区应及时关闭。
控制海上船舶污染。加强对海上船舶污染物处置的监督,严格实行《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实行海上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制度,加强海上流动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建立海上油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防治海洋养殖污染。合理规划布局海洋养殖项目,推广适用技术,防止海洋养殖污染。通过制订优惠政策和加强海域使用审批管理,引导内海泻湖和其它海水交换能力较差的海区内养殖企业与专业户转向发展近海深水养殖业,减轻海水养殖对近海的污染。
五、生态经济发展
按照“分区分类”的原则进行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行循环经济,摒弃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差、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最大限度的发展,走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经济效益高的发展道路,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型经济体系,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抓好新型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三个环节。鼓励发展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能够支撑和带动本行业快速发展的新建大项目。充分挖掘传统产业的潜在优势,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扶持我省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严格控制和淘汰技术工艺落后、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产业项目,推进我省产业结构的全面优化升级。
推行循环经济。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努力促进“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传统生产方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降低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赢。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科学规划全省产业链,通过连接和闭合产业链,形成企业之间、园区之间、区域之间共生互动的生态产业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体系。
“分区分类”布局发展产业。按照环境功能划分的“重要功能区、生态清洁区和污染控制区”的要求布局产业:在中部重要功能区原则上不发展对环境有明显影响的项目,在洋浦、八所、老城、昌江等西部工业开发区(即污染控制区)内科学发展污染排放达标的资源型加工业。按照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对待不同类型的产业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加快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产业;大力发展具有生态、经济双重效益的产业;科学发展带动性强、有资源优势的产业,这类产业能通过合理布局、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手段实现达标排放;发展壮大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产业和环保产业。目标是使环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双重效益的生态型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实现经济实力的迅速提高。
(一)加快发展生态优势产业。
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优越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生态农业的有利条件。发展生态农业要按照现代农业生产管理的要求,探索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完善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标识和市场准入四项制度,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突出“季节差、名特优、无公害”三项特色,树立海南“无公害”、绿色食品品牌。全面推进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建成强大防疫体系,加大名牌畜禽产品开发力度,加大文昌鸡、临高乳猪、加积鸭、东山羊等传统优势品牌的开发力度。
加快发展远洋捕捞业。海南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拥有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要成立远洋渔业公司,培养远洋渔业人才,建立远洋渔业发展基金,开展远洋渔场勘测和渔业资源研究。要调整捕捞作业结构,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开发推广新型渔具渔法,控制和压缩近海捕捞,发展外海和远洋捕捞,使海洋渔业由“产量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保证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建设东南亚拖网作业基地、太平洋金枪鱼延绳钓、印度洋金枪鱼延绳钓、南美金枪鱼延绳钓和围网作业基地,在海口市建立渔获产品加工和销售基地。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海南是世界上仅有的几块未被污染的“净土”之一,是中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拥有得天独厚的热带风光和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具有建成热带海岛海滨旅游度假胜地的有利自然条件。要充分发挥海南特有的热带海岛旅游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海洋的蓝色生态旅游特色和森林的绿色生态旅游特色,以发展度假休闲旅游为主导,实现旅游产品结构由单纯的观光型向度假-观光复合型转化。重点发展滨海、热带森林、温泉、湖滨等度假休闲和观光旅游。高标准建设南山文化旅游区、兴隆热带花园、兴隆热带植物园、尖峰岭、吊罗山和七仙岭等国家森林公园、五指山生态旅游区、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西沙群岛等9个生态旅游示范区。
发展生态型房地产业。一年四季温暖如春的气候、全国一流的空气质量、充足的阳光、湛蓝的海水,以及“健康岛”的品牌为海南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海南发展生态型房地产业要从自然环境、生态型建筑和生态型居住设施三个方面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充分利用山、水、林、海等自然景观资源,在有条件的城市和集镇推广高绿化率、低密度的低层独立式生态型住宅小区。采用生态设计,推广应用综合成套住宅建造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加强园林绿化,采用绿色空间来阻隔噪声和美化视野,利用海南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在居住小区推广应用太阳能,发展生态型人居建筑。在社区建设生态型的居住配套设施,如垃圾分类收集、市政污水管网、清洁能源、环保交通等,打造中国最适宜人居的房地产品牌,吸引国内外人士来海南安家落户或定期休闲度假。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双赢产业。
加快发展林产业。海南光温充足,雨量充沛,长夏无冬,温暖湿润,光合作用强,一年四季都适宜林木的生长发育且林木生长快,具有大力发展林产业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以培育本地优质品种为基础,加快林业基地建设,扩大珍贵用材林规模,大力开发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推动森林资源多样化,做大做强林产业。重点发展热带速生丰产林、橡胶林、热带珍贵用材林、热带果木林、热带花卉、竹产业等。
加快推进商品林建设工程。重点发展浆纸林、优质用材林等。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使生态公益林产生经济效益、经济林产生生态效益;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林地规划,推进商品林基地建设,推行科学的造林、抚育、采伐方式,落实有效的生态保育措施。落实浆纸林用地,加快浆纸林营造,到2008年完成350万亩的造林任务。建立乡土珍贵树种种苗基地,扩大珍贵用材林规模。
推广林下产业(复合农林业)。海南森林覆盖率2004年达到54.9%,远期要提高到60%,具有丰富的森林植物资源,森林面积达180多万公顷。利用人工林或残次林环境,种植喜荫类经济作物或饲养禽类动物,使森林同时具有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功能,有效解决山区耕地不足的矛盾。大力推广林+藤、林+药、林+观赏植物、林+食用植物、林+禽等立体复合种养经营模式,提高林地资源利用率和森林经济效益。
推广生态养殖业。全省已规划海水养殖区58个,其中滩涂养殖区26个、浅海养殖区30个、深海养殖区2个。提倡“绿色养殖”新理念,大力推行生态化养殖模式,采取人工鱼礁等措施,增加渔业资源量,引进和采用“深水网箱养殖”、高密度精养等先进适用技术,发展高科技集约化养殖,提高近海区的水域生产力。重点发展藻类、贝类生态水产品养殖。
(三)积极发展清洁型优势产业。
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充分利用海南发展种子种苗产业的有利条件,发挥国家重点生物实验室优势,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培育优良种子种苗力度,建设一批热带水果、冬季瓜菜、水产、畜禽等良种良苗繁育、繁殖基地。完善良种良苗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种子、种苗市场,壮大海南的种子种苗产业。
加快发展汽车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要加强与国外公司的技术合作,引进性价比高的新车型投放市场,抓住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加紧扩大产能,形成规模化生产,积极抢占市场。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和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要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南药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和现有的产业基础,积极引入智力和技术,推进现代中药产业化,研究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的海洋中成药和海洋保健品,加快新药从仿制向自主研制的战略转移,形成一批具有强势竞争力的优势品牌,打造海南生态医药业。大力发展光纤光缆、计算机部件、整机组装等制造业和软件开发,加快推进信息化进程。
培育文化教育产业。充分利用海南的生态环境优势和人文资源特色,尽快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政策,吸引国内外人才,培育发展以工艺美术产品、广告制作、影视动漫制作等为重点的创意产业。发展以英语培训、旅游培训、高尔夫培训、航空驾驶培训等为重点的职业技术教育产业。发展以足球冬训、帆船训练、潜水培训和全民健身等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发挥亚洲论坛的影响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博览、展览、会议等会展产业。进一步扩大三亚“世界小姐选美活动”影响力,积极发展包括各类选美、健美比赛活动的“美丽产业”。
(四)科学发展资源型加工业。
大力发展集约型油气化工业。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油气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大公司进入,实施大项目带动,坚持集中布局和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三不”原则,加大勘探力度,加快开发步伐,扩大油气资源开发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炼油和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三大合成材料及下游衍生产业,大力发展天然气合成氨、化肥、甲醇及下游衍生产业,延长石油化工和天然气化工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把海南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重点建设东方天然气化工城、洋浦石油化工园区。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农产品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化、集约化。重点发展水产品、水果、瓜菜的保鲜与加工,以及橡胶、畜禽、粮油等精加工。
推进林浆纸及纸制品一体化产业。充分利用我省种植速生丰产林的气候、土地等资源优势,坚持高标准,采用新技术培育良种良苗,加快实施350万亩浆纸林工程。依托科技进步,促进木片生产向林桨纸一体化转变,延长产业链,建成浆纸林——木片——纸浆——高档纸--纸制品的林浆纸及纸制品一体化产业体系。
(五)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扩大环保产品生产。充分利用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保产品日益受欢迎的有利环境,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发展具有特色、市场前景好的环保产品。制定政策,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培育和组建可降解材料及制品、无氟制冷剂等环保产品的骨干企业,带动全省环保产品的发展。
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建材。把发展新型建材和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电厂粉煤灰、秸秆、蔗渣等生产市场前景好的新型建材,替代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建材。
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工业“三废”和生活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以“三废”多产企业为中心,集中布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分类、交换、回收、修复、提纯、再加工等技术和方法,把“三废”转化为有用的物质和能量资源,实现消减污染、节约资源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以生活固体废物为重点,推进生活废物资源化利用。建立以废旧物资回收和集中处理为主的生活废物资源化体系,重点对生活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玻璃等进行回收再利用,有机成分制成高效生物肥,不能再生利用的,制成垃圾燃料用于发电。
(六)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建设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电、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制定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在工业锅炉、城市民用能源和交通、农村热源等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设和完善主要工业开发区的天然气输送管道网络,加大发电、大型锅炉、工业锅炉的煤改气、油改气力度,提高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建设和完善城市天然气输气管网和配套设施,加大推进服务业、居民热源改气、油改气力度,提高天然气使用覆盖率和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气化比例。在集镇积极普及以煤气为主的清洁能源。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研究制定海南省实施办法。开展全省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普查评估工作,制定海南省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规划。策划、论证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海南重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的扶持力度。推进能源产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投资多元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和开发力度,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的比例。充分利用水资源条件,加快发展水力发电;在大风和多风热带季风气候比较明显的地方,发展风能发电;在有条件的行业和地方,充分利用日照时间长等优势推广应用太阳能;在农村结合文明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应用沼气。
六、生态人居与生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一流的生活质量是建设生态省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开展文明生态城市、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村与文明生态社区三级四类创建,加快建设与完善城乡居住环境与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人口、卫生、教育、就业、公共安全等人口生态体系,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打造有海南特色的居住环境品牌,把海南建成具有全国一流生活质量的省份。
(一)生态人居环境建设。
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是高品质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推进人居环境的三级四类创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