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04-07-30 | 【实施日期】 2004-07-30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渔业条例〉的决定》于2004年7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7月30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湖南省渔业条例》的决定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湖南省渔业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八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渔业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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