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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3-25 【实施日期】 2004-05-01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物流仓储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04]2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已于2004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3月25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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