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3-19 【实施日期】 2002-03-19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外资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3月19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19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公布)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