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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建筑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皖人常备[2001]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皖人常备[2001]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05-31 【实施日期】 2001-05-31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建筑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2001年5月31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城市建筑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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