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征收城市容纳费条例》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2-08-10 20:17:42
来源: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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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1999-03-30 | 【实施日期】 1999-03-30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北京市征收城市容纳费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3月30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3月30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北京市征收城市容纳费条例》的决定
(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征收城市容纳费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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