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1997-07-31 | 【实施日期】 1997-07-31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制造加工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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