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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市政〔2020〕19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市政〔2020〕19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2-21 【实施日期】 2020-12-21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柑橘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力保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现就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柑橘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桂林是柑橘生产的最适宜区,也是全国最大的柑橘产区,被农业农村部列入“赣南—湘南—桂北”优势柑橘产业带,柑橘是桂林唯一被列入国家优势区域布局的农作物品种。2019年,全市柑橘栽培面积248.5万亩,占全市水果面积的66.3%;产量458.1万吨,占全市水果产量的67.5%;产值114.2亿元,占全市水果产值的56.8%,约占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17.2%。全市柑橘产业覆盖了1450个行政村,94万农户、330万农业人口从事柑橘产业,其中包括270个贫困村,贫困户13405户,贫困人口51533人,是我市分布范围最广、涉农人数最多、生产规模最大的农业产业,也是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收为目标,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西南经济圈、华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通过退柑还田,退柑还林,高接换种等方式,调优柑橘种植区域,优化品种结构,集成良种良法,创建精品果园,提升果品质量,培育经营主体,改善设施设备,推进三产融合,实施品牌战略,完善营销体系,实现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柑橘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步实现桂林由柑橘大市向柑橘强市转变,努力把桂林建成国内最大最强最优的柑橘生产基地和果品交易集散中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订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和品牌推广等。同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果农”的产业联合体模式,保障分散的小果农从现代产业发展中获取更多的收益。


  2.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通过淘汰和改造“三低”(低产、低效、低质)柑橘果园,并根据各地气候资源优势,发展适应本地气候、地势和土壤等条件且具有差异化的特色柑橘品种,科学布局,调优结构,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产业优势。


  3. 坚持多措并举、提质增效。以柑橘黄龙病防控为核心,以产业增效为目标,集成良种良法良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抓好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实现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稳定面积,合理布局,调优结构,提高总产,提升品质,强化营销,做响品牌,推进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柑橘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产量550万吨,产值200亿元。建立市级柑橘良种展示繁育中心1个,县级柑橘良种展示繁育中心4个,柑橘精品果园100个。20万亩以上柑橘主产县(市、区)各建立大型水果交易市场1个。培育柑橘区域公共品牌2个,新型经营主体2000个,柑橘产业化联合体100个。全市柑橘商品率90%以上,采后处理率90%以上,冷库储藏率20%以上,道路通达率85%以上,机械化率50%以上,全市柑橘面积“三品一标”覆盖率70%以上,黄龙病发病率控制在3%以内等。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柑橘区域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合理布局柑橘种植区域,对已经种在基本农田或粮食功能区的柑橘,鼓励农民退柑还田种植粮食作物,今后不得在基本农田新发展种植柑橘;对立地条件坡度高的果园,鼓励农民退柑还林或改种桃、李、甜柿等落叶果树;对立地条件适合种植柑橘的“三低”果园,鼓励农民改种或高接优良柑橘品种特别是4—8月成熟的柑橘品种。到2025年,全市退柑还田30万亩,柑橘种植基本退出基本农田;高接换种10万亩、改种20万亩、新种3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调整柑橘品种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优先,基本稳定柑橘种植总面积,减量提质沙糖橘、金橘、沙田柚等传统品种,逐步淘汰南丰蜜橘、马水橘等品种,适当发展由良、大分等早熟温州柑及伦晚脐橙、夏橙、W.默科特等优新品种,全面优化柑橘品种结构和熟期结构。到2025年,1—3月成熟上市的沙糖橘100万亩、沃柑20万亩、金橘17万亩、W.默科特10万亩;4—6月成熟上市的夏橙20万亩;7—9月成熟上市的早熟温州柑15万亩;10—12月上市的南丰蜜橘5万亩、脐橙14万亩、沙田柚14万亩等;其他优新品种45万亩,基本做到全年有鲜果上市销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制订桂林市柑橘产业2021—2025年发展规划,明确桂林柑橘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品种搭配、功能板块、市场定位、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规划要有前瞻性、引领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市柑橘向差异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严防死守柑橘黄龙病。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十三届第21号),严防死守柑橘黄龙病蔓延危害。一是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推行“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除染病植株”等防控措施,在大面积连片区域推行生物隔离带,降低病虫传播风险。二是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倡“谁生产谁负责”,推行“村规民约”,引导果农自觉“控黄”;积极开展失管果园治理,依法依规限期强制清除,不留黄龙病病源死角隐患。三是以经济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强调区间协作,开展联防联控,整村、整屯、整片统一时间、统一用药防治柑橘木虱。四是要加强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本级财政预算,将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大对柑橘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高质高效技术研究试验的投入力度,用好国家柑橘产业技术体系、广西柑橘产业创新团队、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等科研团队和平台的技术力量,围绕我市柑橘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试验示范。在柑橘健康种苗方面以桂林市为中心建立1个集柑橘苗木繁育、优新品种展示的市级基地,灵川县、全州县、永福县、阳朔县各建立1个集柑橘苗木繁育、优新品种展示的县级基地,形成桂林市柑橘良种展示繁育体系,保障我市柑橘无病苗木需求,并加快柑橘新品种新技术的选育、引进、储备及推广工作进程,为我市柑橘产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柑橘提质增效。要用绿色发展的理念指导柑橘产业,大力推广宽行稀植、大枝修剪、控产提质、有机肥代替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提质增效技术。重点支持以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新型经营主体,创建一批绝对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柑橘精品果园,精品果园要集成柑橘优良品种、优新技术及现代化设施装备、运营模式;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同时,构建“一个知名专家、一个精品果园、一套技术模式、一支服务队伍”的农技推广机制,示范推广柑橘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设施、新模式等,提升柑橘果品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柑橘产业发展的用水用电,提升果园道路的通达率。农机补贴政策要向柑橘产业倾斜,加快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采后处理、运输轨道、设施大棚及柑橘生长环境、生长状态智能化监测系统等设施设备,健全产地仓储冷库、冷链物流,不断提升柑橘生产、加工的信息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与柑橘有关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规范柑橘园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效降低投入成本和风险。大力推广柑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果农”现代经营模式,建立一批柑橘产业化联合体,为果农代购生产资料,代销农产品,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果农小批量购销集中成大批量购销,在市场上形成大宗买卖,提高市场竞争力。强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小果农与现代柑橘产业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紧紧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充分挖掘和拓展柑橘产业的休闲、旅游、康养、文化等功能,打造一批具有采摘、体验、观光的柑橘休闲果园。柑橘产业要与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特优区、示范区、产业园等建设相结合,以产兴村、以村助产、产村互动,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产业与乡村协调发展新格局。同时,全面普及柑橘果品初加工,力争果品初加工率达到90%以上;要建立青少年农业科普教育培育基地,深挖“柑橘文化”,讲好柑橘故事,逐步实现柑橘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实施柑橘品牌战略。积极打造并运营好桂林沙糖橘、阳朔金橘等区域公共品牌,扩大桂林柑橘品牌的市场影响力。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借助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效益。聘请委托国内著名的品牌策划单位,重点对桂林沙糖橘、阳朔金橘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亮点进行深入挖掘,设计出创意独特的宣传标志、宣传图案及宣传标语,统一设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运营,不断做强做响桂林柑橘区域公共品牌。充分发挥“桂林山水甲天下”的城市名片作用,利用广西农产品交易会的展示推介活动,加大柑橘品牌的宣传推介,不断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柑橘营销体系。20万亩以上的柑橘主产县(市、区)要各建一个配备采后处理、仓储冷链等功能完善的大型水果批发市场,建成全区甚至全国最大的柑橘果品交易集散中心。借助京东生鲜、天猫生鲜、抖音等平台,壮大桂林柑橘销售线上力量,实现柑橘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形成实体销售为主、“互联网+”电商平台相结合的发展格局。积极开展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柑橘示范基地创建,支持柑橘企业开展GAP(良好农业规范)等国际认证,巩固东盟、俄罗斯等传统出口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市场,开发日韩及欧美国家高端柑橘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桂林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柑橘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程,并与绩效考核奖惩挂钩;要及时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配足配强人力、物力、财力,强力推进柑橘产业调优做强;成立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调优做强柑橘产业的各项工作。邀请区内外专家及本市柑橘专家组成柑橘产业调优做强技术咨询小组,定期开展生产调研,召开研讨会,提出解决我市柑橘产业问题的建议。各县(市、区)要把柑橘产业调优做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舞台,培养一批懂柑橘、爱柑橘、爱橘农的“三农”干部。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柑橘调优做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牵头统筹和整合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林业和园林等部门涉农资金和补贴,优先投向柑橘产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电商、土壤改良、农机补贴、农业保险、农产品加工、农田水利、仓储冷链等项目,要集中在柑橘产业实施。各县(市、区)要设立柑橘产业调优做强专项资金,资金规模要与当地财力状况、柑橘产业适当匹配,主要用于产业发展规划、黄龙病综合防控、“三低”果园改造、柑橘优良品种展示及繁育、精品果园创建、柑橘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公用品牌策划与宣传、仓储冷库建设等。柑橘面积10万亩以上的柑橘主产县(市、区)每年要至少安排400万元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其中确保200万元资金用于柑橘黄龙病防控。加大各级柑橘产业调优做强扶持力度,并积极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柑橘产业调优做强。


  (三)强化人才培养。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柔性引才机制,大力引进柑橘产业调优做强急需紧缺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大力扶持柑橘产业调优做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从事柑橘产业单位及企业争创国内外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市、县两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必须把柑橘产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全面提升柑橘产业调优做强科技支撑。


  (四)强化督导考评。将柑橘产业目标任务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市、区)进行绩效考核,各县(市、区)也要将柑橘产业目标任务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定期对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开展督查,对工作方法得力、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方法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市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协作,加强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工作指导,确保我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 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品种结构目标任务分解表


  3. 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产业布局目标任务分解表


  4. 桂林市柑橘产业调优做强其他目标任务分解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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