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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07-15 【实施日期】 2010-07-15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信息通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已由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15日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2010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2月12日通过的《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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