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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的决定

【发布部门】宁波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宁波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4-10 【实施日期】 2009-04-1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的决定


(2009年4月10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因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已有新的规定,《宁波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已不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实际中已不再适用,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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