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3-19 【实施日期】 2002-03-19
【法律话题】 房产建设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1月31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19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