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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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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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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22年4月28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黎贞崇等12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在南宁市建设综合性南宁植物园的议案》(第27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答复提出议案的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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