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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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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4月20日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4人组成。其职责是:审查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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