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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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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覃伟中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建党一百周年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目标、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战略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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