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3月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南阳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普法为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阳、助力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深入宣传民法典,阐释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关于水环境管理监督、河流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法律法规,服务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大力宣传关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人居环境改善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紧抓关键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农民工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四、注重历史传承,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我市历史上吕侯、张释之、杜延年等法家名人典故,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法律格言活起来、传下去。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市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深入挖掘桐柏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推动法治文化与南阳民俗文化、旅游文化、绿色文化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法治元素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的运用,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深入研究南水北调移民文化的时代价值和法治底蕴,打造“南水北调南阳法治文化景观带”。
五、加强基层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市县乡村“四级同创”、县乡村“三级示范”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一村(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校。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网。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六、压实普法责任,有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实施“以案释法”涵养工程,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法治解读评论,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认识不一致的重大案件加强裁判说理,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法治公开课。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将报、网、端、微、屏融于一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七、加强组织实施,切实强化普法工作保障。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