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4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燕玲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要干些什么、南崇高铁开通后要带动什么、建市20周年要展现什么”再发力,深挖“六大潜力”、推进“六大振兴”、守住“六条底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优化干事环境和营商环境,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崇左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