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8日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付康主任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深度融入中心、全方位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持续推动人大工作由重程序向重程序与重质量并举转变,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