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8日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云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政府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