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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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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2月1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至28日在德州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德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三、审查德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德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讨论《德州天衢新区核心区城市设计(草案)》《大运河德州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更新规划设计(草案)》;八、审议《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选举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十、选举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十一、选举德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二、选举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表决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十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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