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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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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2月1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至22日在张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淄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审查淄博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淄博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八、选举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九、选举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选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一、通过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二、对2021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十三、表决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十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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