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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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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汝州市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卢锡恩,宝丰县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邓志辉、张庆一、杨克俊,郏县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李建民,鲁山县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张彬、刘江,叶县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古松,新华区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摆向阳、徐峰,石龙区选举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王玉娟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我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卢锡恩等11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何长军、孟宪强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德民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宝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郭杰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振伟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魏学君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叶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田红霞、宋宏洲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付西敏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石龙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向阳、白云霞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何长军等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付西敏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汝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补选王治安、马军义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舞钢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补选王永记、黄东明、闫丽娟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宝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会议补选李庆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补选丁少革、程明星、宋罡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补选刘万福、王红敏、姚金锋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补选房国卫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叶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补选王二宝、谷中奇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新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补选高建立、张树营、龚宪君、朱国克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卫东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补选周万庭、李彩霞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湛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补选杨涵、刘军慧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石龙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杨世崇、刘杰为市十一届人大代表。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王治安等人的代表资格有效。截至目前,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21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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