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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药条例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尚未生效
【发布日期】 2022-05-27 【实施日期】 2022-10-01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食品药品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2号)


  《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河南省中医药条例


(2022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与管理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

  第四章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第五章 中医药文化传播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推进健康河南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中医医疗、预防、康复、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药保护、科研、教育、文化、对外交流、产业发展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是健康河南建设的重要资源。发展中医药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完善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


  ......


  附件:河南省中医药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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