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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3-30 【实施日期】 2022-07-01
【法律话题】 医疗卫生 【产业领域】 食品药品 ; 商务服务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


(2022年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全民公共卫生意识,促进餐饮服务规范文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和公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所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餐饮食品以及点餐、收银、卫生保洁等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本规定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酒店、饭店、餐馆、茶艺馆、咖啡厅、酒吧以及有固定餐饮摊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者。


  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托幼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适用本规定。


  ......


  附件: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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