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07-28 | 【实施日期】 2021-07-28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
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7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全面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法治保障,特作决议如下: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夯实全面依法治疆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
二、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每年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新疆实际,突出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新疆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去极端化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增强法治观念,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信仰。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一把手”述法讲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宣传教育要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群众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开展面对面的讲法释法,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注重加强基层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
四、坚持文化润疆,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结合新疆实际和文化润疆的现实需求,探索、培育和丰富法治元素的文化载体,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县(市、区)“五个一”(一个法治主题公园或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教育电子大屏幕,一条法治文化街,一个法治文化园地或画廊、法治文化景观,在本地报刊、广播电台或电视台至少开设一个法治专栏或节目、有条件的县市区还要积极建立专门的普法网站)、乡镇(街道)“四个一”(一面法治文化墙、一个法治文化园地、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村(社区)“三个一”(一面法治文化墙、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各部门、行业要至少建成一个有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等载体,为基层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讲好法治新疆故事。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引导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乡村、进牧区活动,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深入人心、凝聚人心,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五、提升治理理念,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深化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网络、法治进景区、法治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动、依法办事。针对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不断开拓创新,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健全完善实时普法机制,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机制和法治宣传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完善智慧普法机制,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力度,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用好用足各级融媒体中心,构建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全屏计划”。
七、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本决议责任落实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全面依法治疆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并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