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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27 【实施日期】 2021-09-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交通运输 【产业领域】 公用事业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预防铁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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