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11-27 【实施日期】 2019-11-27
【法律话题】 房产建设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批准,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