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29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9-05-30 | 【实施日期】 2019-05-30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信息通信 ; 公共管理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二十九号)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十一条。
二、删除第四十三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