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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决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3-28 【实施日期】 2019-03-28
【法律话题】 房产建设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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