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刘荣松
绿油油的小白菜长势喜人、亮紫色的茄子饱满圆润、红彤彤的西红柿挂满枝头……盛夏时节,在江西省新余市某合作社,村民正忙着采摘新鲜蔬菜,称重装车运往大小超市,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该合作社繁荣发展的背后,有着一个检察机关“严管+厚爱”多措并举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故事。
该合作社实际控制人胡某因伪造材料申报蔬菜奖补资金11万余元,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案发后,胡某主动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
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该合作社自2014年起,每年吸纳扶贫项目资金并定期返还10%的收益助力脱贫攻坚,仅2021年就吸纳扶贫资金500多万元,带动贫困户162户、335人稳定脱贫,每年解决当地村民就业近百人。同时,该合作社被评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出品的蔬菜除供应本市所有大型超市外,还辐射周边地区,发展势头良好。
为挽救涉案企业,检察机关委托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镇政府、律师及会计师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针对合作社内部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农产品质量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提出合规整改意见。
此后,该合作社严格按照合规计划,制定了项目合规性审查制度,对近三年的财务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家族式企业财务管理较随意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流程、消除企业潜在违法犯罪风险;对初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检,建立定期接受检测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定期汇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如约返还扶贫资金收益,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今年1月13日,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合规整改效果评估会,第三方监督组织认为该合作社已按要求进行合规整改,扶贫资金使用正常,企业合规整改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随后,检察机关就是否对胡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农业农村局、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听证。听证员一致认可合作社整改效果,并同意对胡某作不起诉处理。
1月28日,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行政机关奖补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堵塞管理漏洞。
同时,针对合作社管理漏洞及潜在的犯罪风险,成立由检察官与律师组成的法律宣讲团,深入同类乡村企业进行合规法治宣传,围绕乡村企业涉及的合规建设问题及高发的涉税、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宣讲,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乡村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该案的办理,也是江西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今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全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及相关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人员组成、职责及运行等进行明确和细化。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机关要督促涉案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合规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以严监督促真整改、真合规,努力将优质的合规个案办理转化为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同时,要结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办理企业合规管理案件,对拟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案件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
坚持“一案一台账、一案一跟进”、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建设……自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将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纳入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融入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应用尽用,全面释放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法治红利。
据统计,截至7月21日,江西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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