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赵晨熙 记者今天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强化住房、税收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等多项支持措施。
在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方面,《意见》要求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提出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体现保护生育和养育过程,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