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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指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近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依法制定并发布了《“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制定了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更加科学、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更加完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监管监察效能显著提升,矿山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取得重大进展,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规划》给出了“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主要指标:非煤矿山事故起数、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两项均下降10%,矿山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0%。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安全法治体系,完善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推动矿山集中的地区省级政府和设区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一步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建设,健全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规划》还明确建立6大重大工程,即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尾矿库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程、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工程、矿山智能化建设工程、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以及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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