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进一步降低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增加建筑工人就业岗位。依托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结合本地建筑工人务工需求,充分挖掘用工潜力,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建筑工人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龙头建筑企业积极探索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等模式,将技能培训、实操训练、考核评价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
《通知》要求,对建筑电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和高风险作业岗位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对一般作业岗位,要尊重农民工就业需求和建筑企业用工需要,根据企业、项目和岗位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