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刘亚磊 郑娜
全市法院共新收破产案件62件,同比增长138%,居全省第二位;审结破产案件68件,同比增长162%,居全省第三位;重整结案11件,和解结案4件,合计占比达22.05%……近日,数着2021年的这些数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德平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南阳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数据全部达到或超过年度监测的相关要求,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296天,同比下降52%,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成功化解债务77.57亿元,保障1717名职工稳定就业,引入外地资金17.07亿元。
南阳中院采取“积极拯救”和“及时退出”并用灵活多样的方法,为“病危”企业“刮骨疗伤”,妥善化解了一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南阳市委书记朱是西对此评价道:“南阳中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理顺机制,提高效率,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真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拿高分、不失分。”
繁简分流 快慢分道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是“十五”期间全国3个新建的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之一,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2020年11月5日,南阳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随后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2021年6月25日,南阳中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
目前,天冠公司按委托加工的形式收取加工费,继续经营期间,千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持了企业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案件受理以前就提前介入,为破产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为正式申请重整打下良好的基础。”南阳中院民四庭庭长任万富介绍说。
为不断加快破产案件办理,南阳中院建立健全案件快审机制,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指引和用时规定,实行繁简分流,明确自立案之日起5个月内审结,无产可破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同时,不断加强“执转破”工作,两级法院均成立执行破产联合合议庭,将“执转破”案件办理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评,全面压缩办案用时。
建立机制 综合发力
新野县华胜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系国有企业,下辖4个单位,职工人数多,因停产多年导致职工面临工资、社保、医疗等问题,而公司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上述费用。
在南阳中院指导下,新野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法院、县政府、破产管理人参与的破产工作组,做好职工安抚、债权清收、资产维护、资产处置等工作,积极对接政府、社保、医保部门,统筹协调减免相关费用,职工工资、社保基金、一次性补偿金、死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工权益得到全部清偿。
在长期停产过程中,该企业将厂区租给多家企业经营,新野县法院因户施策,精准推进租赁企业搬迁,对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利用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协调各方入驻工业园区并享受园区相关的政策扶持与优惠,不仅快速推进了破产进程,而且兼顾了与破产企业相关联企业的利益。该企业破产清算案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得到快速妥善审理。
2020年11月,南阳市成立了由18个单位组成的“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函告、个别协调、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南阳中院联合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办理破产过程中企业注销、办理税收和打击逃废债等流程,有效提升破产工作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站位 夯实责任
“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境?”3月16日,秦德平带领法院干警先后深入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河南劲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走访,收集企业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这是南阳两级法院院长带头走访企业,助力企业防范化解风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南阳中院党组对重点案件逐案听取汇报,坚持问需于企,以“送法进企业”“万人助万企”等活动为契机,深入破产或重整的企业走访调研,明确办案节点、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确保案件高效稳步推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破产制度‘破’是形式,‘立’是实质。我们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依法积极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秦德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