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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厅(局)长信箱”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龚轩“硚口区宗关水厂附近有人组织容留卖淫。”8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名群众向公安“厅(局)长信箱”...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龚轩

“硚口区宗关水厂附近有人组织容留卖淫。”8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名群众向公安“厅(局)长信箱”举报涉黄线索。8天后,该窝点被端。

“谈恋爱被人骗了钱,希望尽快破案。”7月20日,十堰市一居民写信反映情况。9天后,骗子在安徽省合肥市落网。

据悉,湖北公安“厅(局)长信箱”7月正式上线,由省公安厅统建、全省公安机关应用,全天候接收来信,一体化联动办理。近两个月内,400多名群众通过“厅(局)长信箱”快速解决了急事、难事、烦心事。这是湖北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做到群众心坎上的生动实践。

“小信箱”夯实平安“大底盘”

“希望公安机关尽快侦破店铺金项链被盗案,帮助挽回损失。”8月3日,咸宁市温泉区居民刘某给“厅(局)长信箱”写信反映自己的问题。

不久前,一名顾客到刘某经营的首饰店购物,看中了一条价值万余元的金项链。当店员从柜台里取出交给他后,他却谎称有事需要出去一下,拿着项链跑了。刘某当即报警。

湖北省公安厅“厅(局)长信箱”工作专班对此案十分关注,快速启动流转程序。咸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立即组织温泉分局办理,刑侦支队跟进督办,责任单位双鹤派出所及时与刘某沟通。

嫌疑人作案时全程佩戴口罩,逃离现场时多次换乘租用车辆,且用现金支付,想方设法遮蔽行踪。随后,嫌疑人又逃至湖南、广西等地四处流窜,居无定所。

办案民警承诺,一定竭力破案挽损。

半个月的时间里,咸宁警方辗转多地艰难取证。8月17日,他们终于在河南省永城市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何某某抓获。8月23日,刘某在派出所领回了14160元。

刘某激动地给派出所送上一面“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连声说:“谢谢,你们辛苦了!”

截至目前,湖北公安“厅(局)长信箱”已受理群众来信526件,按时办结425件,在办101件,多名群众专门发来感谢信。

信箱虽小,但灵敏高效。通过对接“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平台,湖北省市区(县)所四级公安机关联动形成合力。对每一封来信,实行首接负责制,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办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既推动警方精准出击,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助力科学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健全“打防管控建治”一体化体系。

办“小事情”促社会“大和谐”

有些群众来信,反映“芝麻大小”的事,各地公安“小事不小看”,民有所呼,警有所应。

7月中旬,黄石市一名居民来信质疑,铁山广场“电动车、摩托车整治点”形同虚设,希望公安机关大力整治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仙桃市一名群众反映,黄金大道一酒店门口车辆违停,影响居民安全出行。

涉事两地公安局长信箱工作专班立即督办,黄石公安将“一盔一带”“酒驾夜查”列为阶段性行动重点,仙桃公安对相关路段非机动车道违法占道展开专项治理。一个月时间,黄石开铁交警大队处罚各类违法行为362起,查处骑摩托车不戴头盔43起、酒醉驾19起。

两个月以来,急需办理居住证的武汉大学生,登记信息核实后,迅速办理了;苦苦寻找孩子受伤原因的鄂州夫妻,得到查证结果,与肇事孩子的家长和解了;一直被停车、挪车问题困扰的武汉群众,第一时间得到了“解剖麻雀”似的详细解答,严管路段、非严管路段不同要求终于弄得一清二楚……畅通的“民意直通车”,给了群众满满的获得感。

荆州市一名群众投诉派出所,不受理异地办理身份证,造成她办事多跑路。专班调查清楚向其解释,办理此项业务时,确有“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规定。她原本的不满意,变成对专班细致工作的点赞。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信箱“小窗口”连接“大民生”,坚守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设立“厅(局)长信箱”,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维民利,聚民智、暖民心,不仅增进了警民感情,也促进了社会和谐。

堵“小窟窿”防执法“大问题”

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压实各级公安机关责任,把网上虚拟的“信箱”做实。

湖北公安机关强化督查督办,对每封来信建立台账,实行“研交办督结”闭环处置,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结案,做到“件件有回音”。

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陆续出台,让工作流程更规范、责任更清晰。尤其是信箱开通以来,通过群众来信反映问题,对民警执法监督的作用日渐显现。

7月21日,居民吴某来信称,意外得知自己有违法记录,十分惊讶和不安,内容为“2013年7月11日在某处工作时未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且拒不改正”。吴某当时正在外地读大学,从未在记录中的地方工作,他担心这条不实记录可能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工作专班立即转交当地警方,要求迅速核实,有错必纠。当地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法制部门参与,督察部门督导,“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派出所联合核查相关记录产生的轨迹。后经证实,吴某的这条违法记录系错录。

7月27日,这条错录信息删除了。同时,督察部门严肃追责,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湖北公安机关开通“厅(局)长信箱”,真诚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发现工作差距和不足,通过公开整治曝光问题,以一个问题解决带动一批问题解决,倒逼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扣好规范执法“第一粒扣子”,助推平安湖北治理水平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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