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通过领导带头包案、面对面接访、上门公开听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等一系列措施,让申诉人王某解开了多年的心结,并撤回申诉。
王某的母亲陈某与郑某系邻居。2019年8月27日,两人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郑某趁陈某不备,将其砍伤,致陈某死亡。由于案件审判时郑某已年满75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0000余元;对王某等人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不予支持。
王某的妹妹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一直由母亲陈某照料。陈某死后,照料妹妹的责任由王某承担,但王某一家仅靠其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支撑,生活压力巨大。王某认为,法院对郑某的判决过轻,且判决时未充分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因此在经历法院一审、二审裁判,再审申请被驳回后,王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该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担任主办检察官,成立办案组包案办理。其间,办案组多次到法院调阅案卷、了解案情、分析证据,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同时,办案组还查阅大量案例,先后五次就案件办理进行会商,并三次前往当地及申诉人所在小区实地走访,掌握申诉人家庭状况。时侠联以扎实的基础工作确保领导包案机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促使信访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9月5日下午,在自治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时侠联接访了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对你母亲的死亡,我从情感上充分理解你的诉求。办案中我们反复研判后认为,银川市中级法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适当的……”接访中,时侠联认真听取了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诉求和意见,并围绕案件焦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问题与他们深入交流、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案件的发生使你和家人心理受到了伤害,现在你又肩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说明你是有担当的人。我们决不能让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我们会针对你的实际困难,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社区及村委会等,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你们摆脱困境。”时侠联以用心用情的接访,对王某面临的现实困难给予了关切和关注,并为解决问题找到了路径。这场敞开心扉的交流成了解开王某心结的一把钥匙。
9月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对王某申诉案开展上门听证。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第三方律师及当地部分村委会代表共10余人参加。听证会由时侠联主持。在听取申诉人申诉理由、了解案件情况、现场提问等听证环节后,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听证员认为,该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也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支持抗诉意见。
通过全程参与公开听证,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表示认可听证员意见,并当场撤回申诉。“感谢检察机关没有简单地驳回王某的申诉,而是通过公开听证会这个平台,让他有机会纾解情绪,打开心结。”王某的委托代理人说道。“今天不仅是开了一场听证会,更是一场法治教育课,让我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参加听证的村委会代表表示。
“检察机关办案要做到定分止争、息诉罢访,我们不仅要让申诉人感到满意,也要尽可能让王、郑两家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这也是我们融入基层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工作。”时侠联在听证会上就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案件后续跟踪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单曦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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