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会议强调
坚定“四个自信”办好自己的事情
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张昊 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抓实干,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坚定不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集体学习。
集体学习以观看新闻视频方式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谈认识体悟、讲工作打算,立足检察履职找短板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思路举措。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张军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方面要求——
辩证认识形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这些风险挑战、矛盾问题在司法检察工作领域也有突出表现。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忧患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自我检视哪些工作还没有做实、哪些环节还有漏洞、哪些责任还没有落细,以扎实的检察履职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
切实增强自信。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检察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深刻回答了历史之问、时代之问,能够与时俱进跟上、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独特的优越性。要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领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情。要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的更高标准和求极致的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扎扎实实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到家,以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提升、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携手各级政法部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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