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段军霞
4天、8个基层检察院,围绕25项重点工作,采取自己找、相互学、现场看、上级评等方式,查找短板弱项、剖析原因。8月,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率队赴基层院全面开展“质量建设年”拉练检查。“备受警醒、倍感压力、倍添动力”,这是参加完拉练检查后检察长们的深切感受。不进则退、小进掉队、自我加压、奋起直追……
2022年,是全国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我们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推进‘质量建设年’着力点,增强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的意识,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说。
湖北检察机关坚持“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通过案例研讨提升综合素能。图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30余名青年干警围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展开业务探讨。 胡正享 摄
吹响“冲锋号”
3月21日,《湖北省检察机关“素能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素能提升年”活动。
“素能提升年”内容安排细分为“理念破冰学习研讨”“能力培养练兵调研”“纪律作风改进转变”“关爱干警激励暖心”4大项活动,明确提出34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划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与此同时,湖北省检察院鼓励各级检察机关、各部门在4大项活动框架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突出问题,探索开展补短板、强弱项的个性化项目。
湖北省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等系列活动,吹响了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的“冲锋号”。
湖北各级检察机关闻令而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点。
武汉市检察院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中“频出高招”,部署开展“一院一品”活动,以品牌创建带动16个基层检察院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荆门市检察院制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落实措施清单》,细化40项83条落实措施,组建党员先锋专业化办案团队,常态化开展“党员大讨论”活动。
恩施州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列为“三大重点工程”,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县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实地督导、跟进指导。
激活“新动能”
一艘长江中的运输船被“顶格”罚款15万元,连续3个月被行政执法部门以不同的理由处罚3次。循着这条线索深挖彻查,一个52人涉案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被打掉,同时被查处的还有两个涉嫌渎职犯罪的“保护伞”。这是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例。
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案件数量大、专业性强,怎么破解其中的发现难、移送难、监督难?湖北省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造出了政务数据云监督,让监督线索“自动上门”。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运用“政务数据云监督模型”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46万余条,通过平台线索筛查功能,推送刑事案件线索380件,公安机关立案320件。
将检察业务与大数据的高质量融合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抓好“质量建设年”的密钥。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品质,以数据分析提升办案质效。
湖北省检察院自主研发了“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设6大板块42个维度1700余个数据指标,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业务数据全覆盖,全省各地办案质效一目了然。
秭归县检察院检察长涂永红说,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让工作有了“坐标系”,能看清工作质效,更能看到差距和不足。
类似智慧应用项目,湖北检察机关有30余个。
襄阳市谷城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办案质量监控系统”基本解决了从检察办案系统内部获取公益诉讼线索的问题。仅今年,就发现和移送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条,经研判后发出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4份。
用好“指挥棒”
范某作案时已68岁,因野猪多次毁坏秧苗而在自家田边架设电网,致使一头野猪被电击死亡。该案情节轻微且被告人又具备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应作出相对不起诉;但办案检察官提起公诉并提出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作出了免予处罚决定。
3月15日,湖北在全省抽调99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专班,对2021年度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319件刑事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评出瑕疵案件30件、不合格案件1件,范某案是其中之一。
“去年‘免予刑事处罚率’居高不下,这曾是老大难问题。”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说。
对此,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深入分析,共同撰写《湖北省检察机关被处免予刑事处罚案件质量评查综合分析报告》,并创新推出《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正面清单》,充分发挥对检察官办案的指引、提醒、警示功能。
今年1月至8月,湖北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人数同比下降70.98%。
干得怎样?见业务数据,看分析报告。7月26日,湖北省检察院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如期召开。
“不仅要心中有‘数’,还要想‘招’。从数据看到短板、不足和差距,深层次分析业务数据变化背后的原因,促进工作质效提升。”王守安提出了具体要求。
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将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业务研判的立足点,做到“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有预警有对策”。
“我们将围绕‘质量建设年’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在工作中努力做到‘止于至善’和‘求极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王守安说。